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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 新店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11-02 17:03:07 点击: 关闭 打印



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0月30日,十二届区委第六轮第三巡察组巡察新店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钟文彬主持召开与新店镇党委书记刘丹和党委副书记、镇长黄震的见面沟通会议。会上,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钟文彬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巡察办主任温萍同志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新店镇党委书记刘丹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钟文彬同志明确了巡察对象、巡察内容、巡察方式和工作权限,他指出此次巡察的根本任务是聚焦新店镇党委的政治责任,督促新店镇党委和全体职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温萍同志指出把新店镇党委作为本轮常规巡察单位,是区委立足当前形势任务,经过通盘考虑慎重研究作出的重要决定,巡察组和新店镇党委务必从全区工作大局出发,坚决服从、坚决落实、坚决配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区委部署的巡察任务。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政治巡察深刻内涵;二要突出精准聚焦,确保本轮巡察质效提升;三要做好同题共答,在严守纪律中相互监督。

新店镇党委书记刘丹表示,这次巡察工作是区委交给我们的一项政治任务,这既是区委对新店镇党委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也是对镇党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一次实地考察,是对我镇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更是对我镇各项工作的促进和鞭策。全镇上下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巡察工作认识;全力主动配合,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严肃纪律规矩,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检查;强化担当实干,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据悉,十二届大安区委第六轮第三巡察组将在新店镇工作1个月。巡察期间(10月30日-11月30日)设专门信访电话:16608154003,电子邮箱:da16608154003@163.com,并在新店镇党委办公场所(新店镇新店铺环街43号)设置了征求意见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十二届大安区委第六轮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新店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新店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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