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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何市镇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4-03 16:44:05 点击: 关闭 打印



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4月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何市镇村(社区)工作动员会召开。动员会上,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郭立祥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就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何市镇党委书记黄俊主持会议,区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何市镇党委书记、副书记以及11个被巡察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郭立祥同志指出,区委第一巡察组将紧扣村(社区)职能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强化政治监督。在巡察监督内容上,主要是在“四个聚焦”监督内容(即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基础之上,重点看村(社区)意识形态工作、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查找村(社区)落实惠民政策、服务群众生产生活和“三资”管理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看村(社区)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发挥党组织政治领导力等情况。在方式方法上,综合运用听取村(社区)的工作汇报,进行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开展工作。

郭立祥同志强调,巡察监督是巡视工作在基层的拓展和延伸,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党内的“政治体检”、作风的“专项会诊”、精神的“集中补钙”和思想的“深刻警醒”。巡察组要坚决扛牢政治监督责任,主动对标对表,牢牢把握巡视工作方针,增强政治定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区委部署的巡察任务。各村(社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作高度负责、对组织高度负责、对自己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随后何市镇十字村、瓦高村党总支书记作现场表态发言,永太村、高庙村等9个村(社区)作书面表态发言。

黄俊同志表示,何市镇镇村干部将全面强化巡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增强巡察工作的主动性协同性。对于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将全盘接收,立即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据悉,大安区委第一巡察组于4月3日—5月30日对何市镇11个村(社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为期约2个月的巡察工作。巡察期间设专门信访电话:16608154001,电子邮箱:da16608154001 @163.com,并在何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场所入口设置了征求意见箱,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09:00—18: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十二届大安区委第七轮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村(社区)班子及其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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