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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安区何市镇委员会
关于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5-01-24 09:48:13 点击: 关闭 打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3日至5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何市镇党委开展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11个村(社区)开展了巡察,5月31日至6月1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何市镇党委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专项巡察,8月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何市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主要负责人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班子成员对照分管和联系领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整改。

(二)迅速谋划部署,对标对表整改。镇党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具体整改任务,先后4次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推进整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各领导班子成员坚决认领问题和责任,及时布置安排整改任务,各部门联动采取措施,有力有序有效地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对现在能改的不等不靠、限时完成,需长期整改或逐步解决的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阶段性目标。

(三)强化监督检查,务求真改实改。镇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针对巡察反馈的重大问题以及历史遗留的复杂问题,做到亲自督办、亲自协调、亲自过问。镇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聚焦巡察反馈镇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的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督促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推动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镇党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反馈的9个问题,完成整改6个,暂未完成整改2个,长期整改1个;巡察11个村(社区)反馈的186个问题,完成整改176个,暂未完成整改3个,长期整改7个(整改情况详见附件);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专项巡察反馈的16个问题,完成整改10个,暂未完成整改2个,长期整改4个。具体如下:

(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

1.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1)个别问题“改了又犯”

①针对“财务报账要素不规范、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财务人员履职意识和业务水平。镇财政所召开部门会议进一步明确要求,规范财务报账要素、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人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对标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再次对近年来财务票据进行全面清理,将摘要不明细、附件不完整的相关票据及时整改完善。下一步,镇财政所加强票据审核把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②针对“对党建工作指导督促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行镇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落实联系领导到村开展政策宣讲、监督指导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制度,抓紧抓实联系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工作质量整体提升。二是9月中上旬对各村(社区)党建工作开展检查,针对村(社区)“三会一课”、支部手册撰写、党员发展等基层党建工作和党纪学习教育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立查立改。三是通过召开党建业务培训会、下村督导时一对一培训和日常工作疑难解答等方式,不断加强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提升党建业务水平。

③针对“协议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组织镇、村级项目经办人员开展项目业务培训会,明确制度要求和各环节责任人职责,同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原因,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二是对2023年高庙村提灌站扩容建设项目全过程资料进行再梳理、再整改,对其中合同协议签订不规范等内容进行完善,目前已全部完善。下一步,将严格制度执行,规范项目资料。

④针对“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交通办组织本中心人员对镇级项目周巡查、月调度相关制度进行再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重点环节风险管控。二是按季度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交通行业专业能力,注重在建项目安全隐患排查能力。三是开展常态化巡查,建立了在建项目巡查台账,进一步强化监管。四是按月对施工、监理以及业主单位进行了监督和培训,不断强化从业人员在项目施工上的进度控制、质量保障和安全防范意识。

(2)问题整改不深入

⑤针对“廉政风险防范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思想认识方面。镇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在党委会上学习贯彻大委发〔2024〕17 号《关于推进 2024 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并分解工作任务,压紧压实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问题整改方面。全盘梳理近年来镇村干部谈心谈话记录后,对出现谈话记录不实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并如实记录。三是防范意识方面。紧盯全镇“关键少数”,通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2次,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四是防范措施方面。制定《何市镇镇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推动镇村两级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

(3)举一反三不到位

⑥针对“‘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中指出个别村存在多笔1000元以上的支出未按要求交乡镇联系领导签字的情况。但‘回头看’发现,上轮未列入被巡察单位的村依然有未按规定审核签字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已组织镇村财务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明确财务审批流程,提升财务人员专业素养和财务管理能力,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二是全面复核清查。对各村(社区)近年来财务票据开展了复核清查,完善了联系领导未审核签字等不规范问题。

(二)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

1.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落实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

①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委会、镇村干部大会传达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通过针对性学习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内容,深刻理解中央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最新政策和要求。二是组织镇党政班子成员、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及“三资”管理人员,专题学习研讨《<大安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等5个管理办法》,同时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议题在镇党委会“第一议题”中占比,做到常学常新。三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并于每季度公开“三资”管理台账。下一步,我镇将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的学习与研讨。

②针对“‘三资’管理体系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完善组织体系,强化组织领导,已组建镇长担任组长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聚焦制度机制执行,目前我镇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参照《大安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等5个管理办法执行。三是聚焦组级账户监管,2024年6月起五龙村14个村民小组共用1个账户(龙盘2组账户),已将现金余额存入龙盘2组账户纳入监管。四是聚焦财务制度执行,2024年7月18日镇财政所指导五龙村组级财务,针对组级支出票据签字不完善、现金和银行日记账填写不及时、日记账记账不规范等问题责令其整改,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毕。五是聚焦降低操作失误和违规行为发生率,镇财政所组织村级财务管理人员再次学习《大安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大安区村社区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村级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合规意识。

③针对“监督机制运行不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先后2次组织镇村纪检干部集体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月例会”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二是紧盯五龙村、钟鼓山村、何家场社区开展监督,督促每月召开村务监督例会。三是联合镇财政所、镇农业中心开展村集体经济联合社财务管理专项检查,送“技”上门,促进村监委会成员在实践中提升监督能力。四是强化与村(社区)纪检委员的沟通联络,每周当面或电话听取工作汇报,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工作资料。五是聚焦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镇纪委干部+村纪检委员+廉情监督员”联动发力,发放“有事找纪检”宣传海报、名片等宣传资料500余份,开展“唱票公开”75场次,“走访+接待”群近2000人次,收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250余个。

(2)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

④针对“部分村未严格落实资金账户管理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纪律教育。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资金账户管理松散问题,镇纪委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2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2次,利用微信群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督促村(社区)工作人员常态化学习。二是精准财务指导。镇财政所对村(社区)财务人员实施一对一指导,重申公款私存、截收坐支等财经纪律,并开展财务梳理盘查,确保管理无死角。三是严查违规行为。镇纪委严肃查办2起坐收坐支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案件,将其作为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⑤针对“财务报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日至8月1日镇财政所联合镇农业中心开展村集体经济“三资”财务资料专项检查,针对记账凭证附件不齐等问题已责令立查立改。二是2024年8月29日再次下发《大安区村社区非生产性开支规范指导意见》(大财发〔2021〕7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财务人员再次学习,同时对各村(社区)财务人员开展一对一的指导交流。

(3)集体资产管理不力

⑥针对“违规处置出租集体资产收益”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纠正违规行为。高庙村将原违规纳入村委会账户的村集体资产收入全额转至村集体经济联合社账户,并在村务公示栏进行公示,确保村民监督权益。二是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镇农业中心与镇财政所紧密协作,将村集体资产出租收益管理列为监督重点任务,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收益管理合法合规。

⑦针对“工程项目监管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工程项目业务培训,对《大安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大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等工程项目相关文件进行了集中学习。二是根据《大安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10万元以上的项目邀请有资质的监理机构,同时镇上聘请专职甲方代表开展监管。三是镇纪委与各村监委会联合行动,针对性开展工程项目监督,重点检查项目招标及制度执行情况,发现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4)集体资源管理不严

⑧针对“日常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教育。2024年9月10日再次组织镇村干部就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开展政策培训,针对群众法律意识淡薄,镇农业中心、镇村镇办将业务工作和宣传教育相结合,向群众常态化宣讲耕地保护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以“田长制”巡田工作为切入点,就撂荒行为和违法违规乱占耕地(基本农田)行为开展警示教育,目前全镇各级田长、网格员累计巡田14000余次,发现问题70余条,已全部完成处置。二是加强日常监管。针对永太村、点灯坳村、新房村、瓦高村违章建房或未批先建等问题,镇农业中心会同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镇执法中队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并对重点区域日常巡查和监管。三是坚决落实农房审批管理“三到场”制度,针对近年来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先后约谈瓦高村党总支书记和经办人,进一步强化履职意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⑨针对“集体经济联合社资金监管存在盲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何市镇组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农村集体“三资”办公室设于镇农业中心,镇农业中心负责村集体经济资产、资源管理等日常工作,财政所负责集体经济资金管理日常工作。镇财政所负责审核票据及附件完整性,镇农业中心负责审核资金使用范围及用途。二是2024年8月镇农业中心联合镇财政所对13个村开展“三资”检查,对全镇各村集体经济联合社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重点检查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凭证资料的完整性等。三是2024年5月起启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系统,严格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规范核算,镇财政所每月在系统中查看会计做账进度,并单独告知经济联合社会计人员,进行一对一指导。

⑩针对“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不严谨,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何市镇2021年印发的《大安区何市镇人民政府工程项目实施内控管理暂行办法》自2022年12月《大安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文件出台后未再使用,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大安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10万元以下(不含)的村级工程可由具备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实施。目前,我镇已加强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施工到验收的全过程跟踪和监督,同时聘请专职的甲方代表进行全覆盖监管,规范项目建设流程。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

(1)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1.问题整改不深入

①针对“组织生活会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已落实召开党建业务培训会、督导时一对一培训以及日常工作疑难解答等措施。比如:10月28日机关支部与镇党建办开展了“经验共享促提升”分享会,党务干部就基层党建工作应知应会内容、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注意事项开展专项培训指导,推进机关支部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二是聚焦党员干部批评与自我批评走过场的现象,机关党支部认真学习了组织生活会制度,了解掌握相关要求,同时机关党支部9月5日组织党员学习了《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三是在2024年年底或2025年年初召开的组织生活会,镇党委将强化督导,机关支部将在会前准备、会中召开、会后整改等环节严把控,进一步严肃和规范机关支部党内组织生活,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二)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

1.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

①针对“扶贫资金使用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农业中心联合镇财政所,对全镇13个村的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全面清理。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精准摸排了扶贫资金滞留的根源、具体数额及滞留时长。二是新和村积极落实整改要求,将滞留的扶贫资金量化入股到村集体经济联合社,专项用于激活与壮大村集体经济。

②针对“村集体三年以上债权债务长期未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建何市镇债权债务专项清查小组,明确镇农业中心、镇财政所、各村党组织书记职责分工。二是2024年6月底镇财政所将各村截止2024年4月村级财务系统中的债权债务明细表进行下发,各村逐个项目清理核实,对于部分保证金、收支不对称等财务问题,拟在2025年年初完成调账工作。三是针对三年以上易地搬迁专项资金、殡改资金等,因业务主管部门暂无具体指导意见及政策解释,短时期内无法调账,目前做好相应备注,具备条件后作对应处置。下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定期报告制度,严格控制新增债务。

(2)集体资产管理不力

③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农业中心对各村的集体资产开展了全面清查,已更新完善各村资产台账,拟在年底三资管理系统开放后由各村将资产信息在系统中录入完善。二是关于办公用房、面坊闲置问题,雨山村、五龙村、新和村已开召开理事会,拟将老村办公室或面坊出租;永太村办公室因老旧严重,下一步再择机改造。

(3)集体资源管理不严

④针对“资源管理底数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农业中心组织各村对资源性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确保资源底数清晰、准确。二是2024年8月对各村资源管理情况开展检查,对漏统,误统等情况进行指导更正,要求各村在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系统开放后及时完善系统数据。

(4)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不够有力

⑤针对“永太村、高庙村、新和村、五龙村、点灯坳村、钟鼓山村、新房村等7个村不同程度存在对集体经济的发展谋划不足,过多依赖上级项目和资金扶持,收入来源较为单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培训赋能。组织各村(社区)书记参加2024年大安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修班,涵盖集体经济发展、资产监管、成员界定、机构设置与分工等核心内容,结合以会代训、现场督导等方式,全面提升各村业务能力与管理水平。二是争取财政资金。2024年1月,新和村集体经济联合社获扶持资金80万元;同年5月、10月,点灯坳村集体经济联合社分别到账衔接资金25万元、110万元,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坚实资金保障。三是强化监管指导。镇党建办、农业中心及财政所联合行动,对各村集体经济资金使用及推进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资金规范使用,推动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15008128480;电子邮箱:970929469@qq.com。



附件: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何市镇11个村(社区)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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