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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农业农村局委员会
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专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5-01-24 10:00:30 点击: 关闭 打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4年5月31日至6月13日对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专项巡察。2024年8月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坚持一把手带头,压紧压实责任

党委书记严格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要求,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当作目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落实,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从头到尾负总责。召开局党委会,及时组织相关责任人对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研讨,分门别类制定完善整改方案,一项一项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整改工作推进中,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对巡察问题实行动态管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工作真到位、全到位、严到位。

(二)强化组织保障,坚持高位推动

巡察反馈意见后,区农业农村局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相关整改工作,及时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协调督促整改工作落地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抓好整改事项的具体落实。

(三)理清工作思路,落实整改措施

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为8个方面15小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分析研究,制定30条具体整改措施,形成《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确保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由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有关事业单位负责具体落实,要求不回避、不敷衍,保证整改工作扎实有力推进。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截至11月12日,巡察反馈的1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长期整改7个;制定整改措施30条,完成整改23条,针对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牵头抓总能力有欠缺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了大安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共132个,向区纪委移交问题线索2条。

(一)贯彻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差距

1.学习贯彻新时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法规不到位

(1)具体问题:局党委没有组织对《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进行集中学习,结合大安实际传达贯彻有差距,主动思考谋划不足,局党委2023年仅研究了两次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2024年巡察组进驻前未专题研究“三资”管理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21日,在局党委会第21次会议上,对《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等相关政策和文件进行学习;二是8月21日,在局党委会第21次会议上,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情况进行通报;9月2日,在局党委会第22次会议上,对《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进行研究审议。

2.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重视不到位

(2)具体问题:近年来,区农业农村局未将“三资”管理工作纳入重点工作来抓,向区委、区政府报送的年度工作情况和下年工作打算中,均没有该项工作的总结和工作打算。此外,“三资”管理人员力量配备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重视程度,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纳入重点工作来抓,在向区委、区政府报送的年度工作情况和下年工作打算中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内容。二是额外配备一名人员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设立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办,负责全区党建引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发展、跟踪问效等工作。

(二)指导培育集体经济发展不力

1.推动集体资产资源开发利用不足

(3)具体问题:区农业农村局指导资产资源有效利用办法不多,部分村资产长期闲置。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大安区2024年耕地撂荒整治动态清零实施方案》,全区动态排查出撂荒地面积1400.042亩。积极探索“农户自复耕、亲友代复耕、集体经济组织兜底、整合项目资金改造”等复耕模式,今年已完成全区复耕复种工作;依托“农事直通”移动端软件开展在线补录图斑和撂荒治理图斑销号工作。二是制定《推广大安区村集体经济增收“九条路径”促进村集体经济全面提质增效指导意见》等措施办法。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利用闲置资产的督促指导。凤凰街道原虎头村办公室已出租,原大湾村办公室已出租一间办公室;牛佛镇青年村预计11月内制定招商引资方案,通过吸引商户入驻的方式盘活利用闲置村办公室。三是指导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全区农村集体“三资”情况、可利用的集体资产资源情况进行摸排,形成《大安区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表》。

2.推进集体经济提质增效不明显

(4)具体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指导村集体经济发展措施不力,针对性不强。集体经济发展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牵头制定《大安区党建引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2024年实施方案》,细化11条具体集体经济发展指导措施。成立大安区农村集体经济专家服务团,参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关工作和活动,在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建设、风险防范、产品销售等方面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二是实施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重点扶持新民镇富华村、三多寨镇杨柳村、何市镇点灯坳村、牛佛镇罗塘坝村、庙坝镇柑子村、回龙镇红珠村等6个村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三是促进集体经济组织深度参与大安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补助何市镇部分村经济联合社用于标准化肉鸡养殖基地提升改造。四是整合涉农资金,竞争性选拔确定新民镇富华村、团结镇朝天村、三多寨镇杨柳村等6个村实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消薄促增”行动,探索集体经济增收新路径,着力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3.攻坚破难的意识不强

(5)具体问题:区委领导2023年至2024年针对市上通报大安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先后做出了3次批示,局党委没有专题研究应对措施,部分指标仍然靠后。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26日,局党委会对全区2024年上半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通报,对部分集体经济组织存在的集体经济收入、村级经营性收入较低等问题,切实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对各村集体经济发展措施的指导;对14个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指导其拓宽发展思路,推进集体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二是2024年6月13日,召开大安区党建引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题会,通报全区2024年第一季度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分析大安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4.组织开展交叉检查效果不好

(6)具体问题: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组织镇街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全覆盖交叉检查,检查人员由涉及镇街的农业中心、财政所人员临时组成,区农业农村局未派员参加指导,导致交叉检查发现问题不深入、不全面、浅表化。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大安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区级指导,召开大安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区级指导工作推进会,对区级指导相关事项进行传达;二是加强区级指导,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问题清查工作开展较为滞后的团结镇、何市镇、牛佛镇、和平街道、凤凰街道下发工作提示函并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签订、农村集体债务、工程项目管理、“三资”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开展重点检查,检查共发现问题61个,已督促各村落实问题整改。

(三)督促指导扶持项目建设不力

(7)具体问题:农村集体扶持项目交由乡镇实施后,区农业农村局跟进指导监督不到位,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调度农村集体扶持项目建设情况,督促各扶持村按照《大安区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抓好项目建设。二是2024年9月,联合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建设,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新店镇高峰村喷灌设施子项目已启动,设施设备已购入,待周边农户农作物收获后开始实施设备安装;牛佛镇已组织农业中心工作人员及青年村项目管理人员对《大安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大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大府发〔2020〕21号)等政策文件进行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后续工程项目管理。

(四)牵头抓总能力有欠缺。

(8)具体问题:全区共有14个部门负有“三资”管理的职责,区农业农村局作为牵头部门统筹协调不力,未形成整体合力。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大安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成立大安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二是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区级指导工作的通知》,联合区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审计局等部门共计12名成员,成立2个区级指导组,开展区级指导10余次,督促各村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截至目前,区级指导共移交问题线索2条。8月底至9月初,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区级指导,发现问题共4个。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贯彻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差距

1.组织培训及考核力度有欠缺

(1)具体问题:镇村两级换届后,“三资”管理人员进行了较大调整,区农业农村局对基层“三资”管理人员系统业务培训有差距,巡察组走访部分村,多数“三资”管理人员认为培训频次少,部分业务不熟。区农业农村局未按《大安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三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整改情况:一是预计于2024年12月修订完善《大安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人员业务指导。二是组织各镇(街道)农业中心主任、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人员开展大安区财务管理系统会计核算培训,对新修订实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解读,对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规范集体经济合同等内容进行培训。

(二)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

1.开展检查滞后

(2)具体问题:按照《大安区深化村(社区)财务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重点任务清单》(大委农领办〔2021〕10号)安排,区农业农村局应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年度专项检查,截止2022年1月6日市级抽查组检查我区后,1月19日至21日才组织实施。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大安区深化村(社区)财务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重点任务清单》(大委农领办〔2021〕10号)等相关文件。通过学习交流,充分认识到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了责任感。二是计划在12月底之前联合区财政局、区委社会工作部成立检查组,对村(社区)财务管理、财务公开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2.督促问题整改不到位

(3)具体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在“三资”管理问题整改中,未做到举一反三,未及时督促乡镇落实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大安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区级指导、大安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工作区级指导,共发现问题132个,已督促各村落实问题整改,移交问题线索2条。二是计划在12月组织各镇(街道)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制度、“三会”制度规范制定情况进行摸排,开展自查。

(三)贯彻落实审计制度不到位

1.组织指导开展审计有差距

(4)具体问题:区农业农村局没有按照区“三资”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审计制度,督促指导镇街落实对集体经济联合社负责人的审计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制度建设,计划在12月制订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相关政策,规范资金的使用、资产的管理、对联合社负责人的审计等方面的工作。督促指导镇街落实对集体经济联合社负责人的审计工作。

2.审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不力

(5)具体问题:2020年12月全区村(社区)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综合报告反映全区有74个村(社区)存在往来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局督导镇街整改效果不好,目前该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于10月31日召开会议,组织相关镇(街道)对所辖村往来账款开展自查工作。计划在12月底联合区财政局、区委社会工作部下沉相关镇(街道),对往来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进行剖析问诊,定期督导。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基础工作指导不到位

(6)具体问题:区农业农村局指导“三资”管理基础工作有缺失,存在“三资”底子不清,资产台账登记管理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集体经济组织用好“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扎实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梳理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应确权到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类资产,规范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二是对各村接受政府补助和他人捐赠等形成的资产(含扶持项目资产),特别是对土地(机动地)、“四荒”等纳入登记管理情况加强督查。截至目前,共发现集体资产台账登记管理不全面相关问题共计11个。

(五)推进建章立制有差距

(7)具体问题:区农业农村局指导村自行建立制度有缺失。部分制度操作性不强,部分制度相互矛盾。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计划在12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制度进行集中梳理,重点排查是否制定并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章程内容及制定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建立健全资产清查、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等管理制度等内容。结合整治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制度漏洞风险,健全一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二是对牛佛镇大桥村、三多寨镇三多寨村、团结镇土柱村、三多寨镇八甲村、同春村制度操作性不强、相互矛盾的问题加强指导,督促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3-5526029;邮政信箱daqnyncj@126.com;电子邮箱14661544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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