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今天是
巡察公告
根据省委巡视带巡察工作总体安排,区委第二巡察组将于2020年7月16日起,对自贡市公安局大安分局党委进行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对区公安分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区管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巡察监督。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巡察基层站、所。
二、巡察内容
区委第二巡察组将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要求。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政治忠诚、政治立场、政治担当。重点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巡视、审计和主题教育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突出推动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另外,对省委巡视组及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三、接受信访反映方式
(一)举报电话:18990036807(接听时段:8:00—20:00);
(二)意见箱设置地点:自贡市公安局大安分局大门右侧;
(三)电子邮箱:18990036807@163.com;
(四)来信地址:自贡市大安区新民镇北环路三段15号自贡市公安局大安分局504巡察工作办公室(邮政编码:643010);
(五)来访接待点:区委第二巡视联动巡察组接待点(自贡市公安局大安分局504办公室);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在巡察期间针对巡察内容采取上述方式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巡察组不干预大安公安分局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对反映涉法涉诉、征地拆迁、个人诉求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其他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0年7月16日
版权所有:中共自贡市大安区纪委、自贡市大安区监察委员会 丨 地址:自贡市大安区广华路勉流井巷75号 丨 电话:0813-5522235
备案号:蜀ICP备16009127号-1 丨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丨 网站申明 丨 网站地图 丨 您是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