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团结镇部分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10-16   点击量:0



根据大安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团结镇部分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动员会召开。动员会上,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郭立祥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传达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此次巡察的工作要求,团结镇朝天村、狮塘村、土柱村、团标寺社区4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作表态发言,团结镇党委书记曾军主持会议。

郭立祥同志指出,巡察的根本任务是聚焦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此次巡察,区委第一巡察组将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紧扣村(社区)党组织的职责使命,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把握巡察对象、巡察内容、巡察方式和工作权限四项要点,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强化政治监督。

郭立祥同志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巡察工作的政治属性,精准把握巡察工作的正确方向,自觉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各项事业发展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巡察组要聚焦监督重点,坚持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首要职责,提升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和广度,要把对村(社区)“一把手”和两委班子的监督贯穿巡察全过程,推动督促其正确履职用权、积极担当作为。团结镇和各村(社区)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有效进行,严肃对待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立行立改,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会上,团结镇朝天村、狮塘村、土柱村和团标寺社区的党组织书记就认真对待和主动接受本次巡察逐一作出表态发言。团结镇党委书记曾军表示,团结镇党委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督促被巡察村(社区)高度重视此次巡察,不折不扣落实好巡察各项要求,全力以赴做好配合工作。同时,镇党委也将以此次巡察工作为契机,不断推动村(社区)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据悉,大安区委第一巡察组于10月14日至11月14日在团结镇开展现场巡察。巡察期间设专门信访电话:16608154001,电子邮箱:da16608154001@163.com,并在团结镇政府(自贡市大安区团结镇团标寺街160号)设置了征求意见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区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团结镇狮塘村、土柱村、朝天村、团标寺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团结镇党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中共自贡市大安区纪委、自贡市大安区监察委员会
蜀ICP备1600912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