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区纪委关于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公开有关工作的说明

来源:大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02-28   点击量:0

第一部分大安区纪委概况

 

一、基本职能

大安区纪委,是大安区纪律检查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

(3)负责调查处理区级各类机关、部门、人民团体,各级党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5)按照党中央、省、市、区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区的实施意见。

(8)调查研究区级部门,各乡镇、街道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或撤销的建议。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考察并提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任免建议;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10)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实行监督检查;负责收集整理区管干部廉政档案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的考察工作,承担党风政风监督的日常工作。

(11)负责全区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

(12)负责监督检查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政令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对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等监察对象履行职责情况实施行政监察。

二、机构设置

大安区纪委现有内设机构九个(八室一中心),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审理法规室、纪检监察室(一、二室)、电教与信息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目前,共有行政编制数20名,机关工勤编制数2名,事业人员编制数5名;实有人数21人(包括行政人员16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事业工人1人,临聘人员1人)。

 

第二部分大安区纪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大安区纪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附表1)

大安区纪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26.62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7万元。

二、关于大安区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总体说明(附表2)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安排情况

大安区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88万元,项目支出3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大安区纪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纪委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的经费支出,包括信访接待中心建设、“廉政林”升级改造、电教中心维护费、“廉洁大安”网站运行和维护等9个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当年安排结构情况

大安区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2.88万元,占83.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85万元,占7%;医疗卫生支出(类)8.73万元,占2.68%;住房保障支出(类)22.17万元,占6.78%。

三、关于大安区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的总体说明(附表3)

大安区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0.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5.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4.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关于大安区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附表4)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数一致,区纪委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费用。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上级领导莅区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130%。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后,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一辆、取消执法执勤车一辆,解聘临聘驾驶员一人;现单位保留执法执勤车两辆、临聘驾驶员一人。区纪委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控制运行维护费用,严格用车审批程序,规范使用车辆。

五、关于大安区纪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附表5)

大安区纪委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区纪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4.67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8.58万元,主要原因是监督执纪、案件查办、对外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力度继续加大,在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方面预算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大安区纪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3.“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xls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xls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xls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xls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xls   

   6.部门收支总表.xls  

   7.部门收入总表.xls  

   8.部门支出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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