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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自贡市大安区纪委 自贡市大安区监察委员会 关于两起环保领域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大安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8-24 16:32:38 点击: 关闭 打印

现将近年来查处的环保领域两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新民镇柏树村1组组长曹淑祯在养殖过程中未按规定建设排污设施造成周边环境污染问题。

20129月,因曹淑祯生猪养殖场存在粪水污染问题搬迁到了集中规划点集中养殖。201312月,生猪养殖数量增加到40多头,曹淑祯没有按照规定为养殖场建设排污设施,私自安装了一条管道将养殖场的粪水直接排向威远河。20162月,曹淑祯又在养殖场原址养了两头母猪,也未建设排污设施,继续对外进行污水直排,造成周边环境污染。2017927日,曹淑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店镇和兴村党员胡勇在养殖过程中未按要求处置畜禽粪便问题。

20178月,新店镇兽防站发现胡勇的生猪养殖圈舍养猪粪便直排到田,无雨水粪污分离装置和粪便处理装置,存在养殖污染风险。镇村干部和相关技术人员多次对其进行政策宣传,提供技术指导,镇政府下发《环境污染整改通知书》后,胡勇仍未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2017922日,胡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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