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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巡察工作公告
(2019年第4号)
近日,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派出3个巡察组分别对区委党校、区总工会、东北部新城管委会、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信访局进行巡察。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单位及进驻时间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委党校、区交通局,于12月30日起先后进驻;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于12月30日起先后进驻;
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东北部新城管委会、区信访局,于12月30日起先后进驻;
二、受理信访举报内容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除省管干部以外的其他成员和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涉及其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三、受理形式
(一)区委第一巡察组
1、信访接待点:在区委党校、区交通局办公场所设立信访接待点;
2、意见箱:在区委党校、区交通局办公场所设置意见箱;
3、专用电话:16608154001;
4、电子信箱:16608154001@163.com。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
1、信访接待点:在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办公场所设立信访接待点;
2、意见箱:在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办公场所设置意见箱;
3、专用电话:16608154002;
4、电子信箱:16608154002@163.com。
(三)区委第三巡察组
1、信访接待点:在东北部新城管委会、区信访局办公场所设立信访接待点;
2、意见箱:在东北部新城管委会、区信访局办公场所设置意见箱;
3、专用电话:16608154003;
4、电子信箱:16608154003@163.com。
四、受理反映时间
信访接待点受理时间为巡察组进驻各被巡察单位之日起至巡察组撤离各被巡察单位之日止;意见箱、专用电话和电子信箱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巡察组撤离各被巡察单位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各巡察组信访接待点因工作需要或有变动时,请直接咨询各组专用电话;
2、各组专用电话接听时段为工作日8:00-20:00。
特此公告
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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