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洁大安

今天是          欢迎光临自贡市大安纪律监察网

您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要闻关注 > 要闻关注

中央纪委每月通报:四川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6-12-14 15:23:30 点击: 关闭 打印

 

四川省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广安市广安区化龙乡芹菜村党支部原书记付达均等人套取土地补偿款问题。付达均伙同村委会主任张弥弛、文书付茂善,以虚增公路维修费方式,套取土地补偿款6万余元并私分。3人在接受调查期间,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3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及款物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苍溪县龙洞乡普济村党支部原书记彭祖华乱收费问题。彭祖华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上级办理地质灾害避险户搬迁补助事务中,按每户2500元标准,向27户搬迁村民索取“工作经费”,共计6.75万元并据为己有。彭祖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3.盐源县以工带赈办原工作人员熊志刚骗取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款问题。熊志刚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将不符合条件的60户村民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骗取补助款,个人分得60万元。熊志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井研县高凤乡星星亮村村委会副主任杨长银虚报冒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问题。杨长银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已故村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1000元,用于个人开支。杨长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5.眉山市东坡区三苏乡集体村党支部书记马崇元等人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马崇元与村委会主任魏相忠、会计马志红,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14.1万元,其中4000元以误工费名义发放给20户农户,13.7万元用于村道维修和村务开支;在村道维修中,以误工费名义每人分得1600元;在村血防灭螺工作中,套取专项资金2700元平分。3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四川省纪委)

版权所有:中共自贡市大安区纪委、自贡市大安区监察委员会 丨 地址:自贡市大安区广华路勉流井巷75号 丨 电话:0813-5522235
备案号:蜀ICP备16009127号-1 丨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丨 网站申明 丨 网站地图 丨 您是第位访问者